張貼日期: 2025-03-29 10:02:24 點閱:33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)113 年1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06574號函、本府112年12 月20日府教學字第1120511489號函辦理。
二、對象:1-5年級學生
(一)舊生不再普發調查表,以延續原選習語別為原則。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,考量多數學生均維持原選習之語別,且延續性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,並加深學生對語言學習之興趣,以原選習語別為原則。
(二)升上新的年級(114學年度)若有需要更換本土語選修的語別,請於114年4月15日前,到教務組索取更換選修表格填寫後交回。
*若另有其他語言別意願選擇,可能因師資招聘困難則無法開課,則會以閩南語為主要選修課程。
*對於本土語課程的相關問題,可來電詢問04-8650842分機15。